【本网讯】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湘潭尹先生诉湘潭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协议一案,经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8年12月24日作出(2018)湘03行终19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如下:1、撤销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2017)湘0321行初93号行政判决;2、确认被上诉人湘潭县国土资源局下设的湘潭县征地拆迁事务所与上诉人尹先生签订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