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毕文芳律师代理的杜某诉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拆迁行政许可一案,经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8)京0111行初46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如下:确认被告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8年3月21日向第三人北京城建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核发的京建房拆许字[2017]第4号续《房屋拆迁许可证》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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