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陈丽芳律师代理的朱某复议西昌市发展和经济信息化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案,西昌市人民政府作出西府复决字[2018]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西昌市发展和经济信息化局依法作出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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