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0日清晨6时许,人们睡得很深沉,然而住在北京市朝阳区驼房营一队的武先生一家睡得却并不安生。因为听说拆迁部门最近要来拆迁自己的房屋,一家人都睡不着,都在留心屋外的动静。
果然,将台乡乡长与村委会的领导率领一群不明身份且身着黑衣的人员,直奔武先生住所,将其房屋团团围了起来,人数竟达200余人。听到外边的动静,武先生一家纷纷出屋察看,只见这些不法人员挥舞着木棒冲进院落,逼近前来一通乱打,武家人奋起反抗,武先生的妻子气愤之下咬了乡长一口。奈何胳膊拧不过大腿,一家人均招致不同程度殴伤,并被强行架出屋外塞在几辆车里。未久,轰轰隆隆的钩机开过来,不到半个小时,武先生的房子尽为沙石瓦砾。武先生一家落得个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的下场。
藉于房屋被毁,无处可居,家人受伤,心神俱失,而拆迁补偿款也没拿到,武先生痛心疾首,他决定拿起法律武器讨回公道,要找就要找好律师。经多方打听获悉以代理北京地区拆迁征收案件为主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段福惠律师,迄今经手案件已逾五百起,在拆迁户中很有口碑。武先生遂全权委托段福惠律师代为维权。
鉴于武先生反映的情况与诉求,段律师向其表示,在举国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今天,对于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市容环境的改善拆迁征收是必然的一环,政府相关部门在一定程度上会以国家建设、公共利益之名而相对倾轧、损伤普通拆迁户的利益。但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依法治国为核心的今天,拆迁户在拆迁征收中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不假思索的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拆迁权益,所以应保持一个良好的有弹性的心态,等待司法正义带来的合理结果。
段律师认为武先生的房屋在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遭到拆迁,这是严重违法的滥用行政职权的行为,拆迁方有恃无恐必然有所凭仗,要想拿到拆迁补偿款,必然要向其施加相当的压力,最终让拆迁方妥协退让。段律师为武先生开出的药方是“遍地开花,节节深入,四面造势,攻其一点”。
2014年9月2日,段律师向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致律师函;2014年9月3日,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提起要求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申请;2014年9月4日,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提起刑事立案申请。三份檄文发出,犹如燎原之星火,敲山震虎,试看拆迁方是否还在拆迁户的权益上酣睡。
当然段律师并不急于靠这些取得成效,不过是投石问路。随即,段律师向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涉及申请人武先生住所项目的征地批复、项目申报的“一书四方案”信息,向朝阳区人民政府、将台乡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有关拆迁、征地补偿资金的预算、数额、来源的信息,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请公开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信息等。既然涉及拆迁,那么其违法拆迁行为上游的项目立项、规划、拆迁许可等行政程序必有一正当与否的定论。
收悉上述政府信息答复文件后,段律师夙兴夜寐、宵衣旰食,经过反复的翻阅、甄别、研究后,发现该项目立项批复违法,且无拆迁许可文件。
段律师对立项批复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段律师认为通过立项案的诉讼对拆迁方的施压已达到预期,拆迁维权已成功了一半。随后段律师又以确认拆迁违法将将台乡政府起诉到朝阳区人民法院。有趣的是法院起初居然拒绝立案,但在立案庭长的安排下,进行了诉前协调,协调了两次均未果。经过段律师几番据理力争终得以立案。开庭审理中将台乡政府出具驼房营一队村委会帮拆通知,辩称拆迁非其所为,显然乡政府是想把自己非法拆迁的责任推卸给村委会。维权进展到此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段律师直指拆迁实施方将台乡政府,双方唇枪舌战,各辩其能。一审法院竟然以证据不足为由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段律师对此案提起了上诉,起草了有理有据的上诉状,针对一审法院的审查事实不清和法律适用错误问题都做了详细的、有力的论述。案件已到反转的局势,经过几个回合轮番过招,拆迁那一方时间必不能久待。看了上诉状,中院法官也看出一审裁定的问题,极力组织诉讼双方进行谈话协调。将台乡人民政府也不得不坐下来协商补偿事宜。武先生理直气壮的谈了他的补偿要求,乡政府方面也开诚布公阐述相关拆迁政策与情况,最后双方达成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对于补偿的结果,武先生表示很满意,由此武先生的维权之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颇为令人唏嘘的是,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当初带头拆迁武先生房屋的乡长,正值年富力强,却因突发脑溢血而身亡。
通过此案,段福惠律师想告诉广大拆迁户的是,征地拆迁纠纷的产生与形成是错综复杂的综合因素结果,现阶段想要完全加以杜绝似乎仍不现实。但“依法治国”绝非喊喊口号,只要拆迁户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类似的违法暴力拆迁就将逐步走向衰退,慢慢淹没在拆迁维权的历史长河之中。即便遭遇非法拆迁,维权依然大有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