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人民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一书四方案”。
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市县土地主管部门将“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勘测定界图、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等材料,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申报。这是报批时必须有的,如果没有或者只要缺少一种,那么政府征地就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来获取涉案项目的“一书四方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免费咨询电话:
拆迁律师:400-1835-600
北京拆迁律师:400-183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