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 胜诉公告

本所纪召兵、张明亮律师代理的洪泽县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上诉洪泽区住建局行政处罚一案胜诉

摘要:本所纪召兵律师、张明亮律师代理的洪泽县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上诉洪泽区住建局行政处罚一案胜诉
本所纪召兵、张明亮律师代理的洪泽县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上诉洪泽区住建局行政处罚一案胜诉

【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张明亮律师代理的洪泽县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上诉淮安市洪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一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3日作出(2018)苏08行终4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2017)苏0813行初21号行政判决,确认淮安市洪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7年8月1日作出的《停业整改通知》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