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蚌埠市郑女士诉怀远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上诉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4月20日作出(2018)皖行赔终1号《行政赔偿裁定书》,裁定撤销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皖03行赔初2号行政判决,发回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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