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群杰律师代理的闫某诉鱼台县唐马镇人民政府、鱼台县人民政府撤销限期拆除《通知》及《行政复议决定书》一案,济宁县鱼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827行初3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两被告作出的上述两行政行为,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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