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偿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有什么不一样
棚户区改是指政府为了改善棚户区内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由政府实施并予以开发商一定的惠顾政策,为居民重置重建的惠民工程。对于房屋的产权人进行以房易房或互补方式,一般不涉及土地征用费。
房屋征收是土地使用人或开发商在政府主导下,依法对土地、房屋(附着物)进行有偿征用、征收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般要支付土地补偿金我、附着物补偿金和安置补偿费。
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区别在于:
一是前者为惠民利民工程,后者为商业行为;
二是前者居民一般是就地安置须回迁,后者可以异安置或自行解决住房;
三是前者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后者为政府引导或准予;
四是对于物权处理上,前者是以房易附带(互易中超过部分)补偿,后者是高业化的交易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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