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唐琦律师代理的赵某与太原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审理,作出晋国土资复决字【2017】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逐项区分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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