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段福惠律师代理的北京市房山区恒立伟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拆迁违法一案,经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17年11月24日作出(2017)京0111行初30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拆除原告北京市恒立伟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的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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