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 拆迁新闻

武汉失地农民将纳入养老保险

武汉失地农民将纳入养老保险
以往,武汉农民被征地后,政府按规定给予村集体或村民一次性补偿。如今,该市计划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畴,保障其长远生计。
  昨(7月2日)从武汉劳动保障部门获悉,该市《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网上公示。
  被征地农民范围包括:该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因政府依法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土地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并持有《土地 承包经营权证》的在册农业人口,被征收土地后年龄16周岁以上的人员。
  这些农民可根据自己需求,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参保费用由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共同负担。
  据了解,“城中村”居民被认定为已征地农民,不在此政策范围内,该群体从2004年开始就可自由办理社保。(张真真、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