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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棚户区项目改造焕然一新 群众幸福感爆棚

济南:棚户区项目改造焕然一新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2日讯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幸福工程,自2005年实施大规模棚改以来,16年间济南累计新开工棚改安置房31.6万套,惠及百姓80余万人。至2020年,济南市大片区的棚改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剩余“小、难、散”的零散棚改项目,资金筹集难度大、项目成本收益难以平衡,棚改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为破解这些难题,济南市迎难而上,秉承“四个坚持”,啃下零散棚改“硬骨头”,目前,济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刘智远小区项目就是其中之一。

据济南历下控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贺建新介绍,刘智远安置房项目位于历下区凤凰路以东,经十路以北。项目由历下控股作为实施平台,全面负责建设工作。刘智远安置房项目分为两期,其中项目一期占地约188亩,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规划11栋高层住宅楼和6栋配套楼。安置房为2536套,户型分别为60平方米、94平方米和141平方米。幼儿园、文化活动站、卫生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项目内部打造中心景观,楼间组团绿化,使项目成为绿色生态文明型住宅社区。项目一期已于2021年10月回迁入住。项目二期占地约30亩,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5.27万平方米,规划2栋高层住宅和1栋配套楼。安置房为276套户型为141平方米。项目二期于今年5月开工建设。对刘智远小区的焕然一新,小区居民纷纷赞不绝口,居民谷先生告诉记者:“过去脏乱差,现在你看多干净,道路也好,出行方便,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了很大的实惠。”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济南市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不与民争利”“阳光征收”的原则,制定房屋征收“最低套型”安置补偿标准、城中村改造生活保障房等特色棚改“贴心”政策,及时发布、准确解读棚改“让利于民”的政策措施,发动居民深入参与安置房选址、户型设计等工作,充分尊重棚改居民的参与权、决策权。征迁方式上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同步开展审计监督,实现征迁和谐推进。坚持把“法治思维”作为有效路径。源头有法,制定《济南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办法》,明确了棚户区改造的范围、标准,在房屋建筑密度、使用年限等方面制定了量化指标。过程依法,科学制定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困难群体救助等相关政策,完善了棚改工作的法律依据。结果靠法,畅通征收拆迁法律救济途径,成立了由公安、司法、综治、信访等部门组成的执法保障组,建立了专门律师服务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融资创新”作为强大动力。对成本收益难以平衡,资金缺口很大的项目,济南市创新实行“局部不能平衡的就整体平衡,短期不能平衡的就长期平衡,静态不能平衡的就动态平衡”的原则,同时有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造性实施“功能性国企实施,国开行贷款支持”等棚改融资方式,完善“带条件土地挂牌出让”、规划优化等配套政策,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及其他社会资金,加快了棚户区改造步伐。坚持把“质量优先”作为工作标准。群众“所急、所需、所想”是济南市棚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因地制宜、一项目一策”的原则科学制定征收补偿方案,以“给父母盖房子”的标准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多个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其中经十一路棚改项目获得“2021年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保障房项目)”,华山片区棚改项目实施后建设的中海珑岸二期项目,获评第十届(2021-2022年度)“广厦奖”。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建成投入使用。

闪电新闻记者 马捷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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