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的飞速发展,不少农村都面临着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本来是为了加快农村建设,让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所提升。拆迁让老百姓获得了巨大的利益,但随之而来的是很多人的贪念,使得被拆迁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这也是强拆问题屡屡发生的根本原因。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今天来给大家讲一讲,征收手续毁坏林木强拆违法吗?
一、土地征收的流程
1、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应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以及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公告内容包括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征收范围的安排等。
2、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地类、面积、权属,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权属、数量等信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是申请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
3、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应当在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前期调查结果为准。
5、保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和地上房屋等进行测算评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等足额预存,保证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未足额预存的,不得申请土地征收。
6、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或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等,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不影响征地申请报批,但需要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7、征收申请报批
人民政府应当对征地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公共利益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国务院规定的时限内批准。
8、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土地征收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用途和批准时间,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等事项。
9、落实征地补偿措施
征收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各项补偿安置措施落实到位。
10、强制执行
二、林木拆迁怎么赔偿?
《森林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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