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老百姓遮风避雨的场所,不是征收方说拆就拆的。在实际征收环节,有不少征收方会在评估环节动手脚,将被拆迁房屋认定成违建或者危房,以此来降低被拆迁人的补偿,节约征收成本。碰到这种情况,老百姓一定要立即联系在明律师维权,本文,小编通过一个案例告诉大家,拆迁评估后房子被认定成违建遭强拆怎么办?
陈先生家住在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政府某个村子,在村子内经过当地乡政府、区发改局、规划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后建立了一个采摘园,采摘园内有露天种植大棚、外墙保温层设施大棚及2层配套看护房小楼。当地乡政府给每个购买了大棚房的业主核发了《设施农业产权登记证明》。然而,在全国大棚房整治清理活动中,陈先生被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农牧业部门联合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后因业主们拒绝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区政府组织联合执法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并告知违法建筑不能给予任何赔偿。
陈先生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对案涉《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强制拆除行为分别提起了行政诉讼,在律师指导下陈先生与当地法院、行政机关进行了数轮协调。2020年12月,经区政府协调,陈先生等9名业主等大棚房购买人与种植专业合作社达成一致,在政府依法就近征收一宗集体土地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由合作社负责完成土地出让、商品房开发建设、新建合规农业设施管理用房、大棚改建修复、园区基础设施修缮等工作,以解决购房户妥善安置及园区产业健康发展问题。
以各方共赢的创新方案解决了现阶段大量存在的违法建筑拆除善后问题,使陈先生受损的财产权益得到维护,消除了房屋本身存在的缺陷。
合法强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拆迁补偿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作出。
3、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4、只有在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5、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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