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被拆迁人如果想要获得合理补偿就必须要知道“房屋拆迁需要出示什么吗”相关问题。
一、房屋拆迁需要准备的材料
1、宅基地证
2、土地承包合同
3、租赁合同
4、房产证
5、建房审批手续
6、评估报告
7、房屋测量登记表
8、国有土地使用证
9、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0、林权证
11、征收公告
12、房屋征收决定
1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4、征收补偿决定书
15、征收部门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过渡期补助费的凭证
二、企业房屋拆迁需要准备的材料
1、财产清单:主要包括企业范围内的土地面积、厂房、办公室、员工宿舍的面积,不可移动的机器及附属设施的清单,可移动但是移动后会导致设备贬值的损失清单等等,可以让我们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做到合理评估。
2、材料清单:主要有被拆迁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各种协议、厂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等,已有的需要保存好,列好清单,没有且重要的,尽量想办法解决。
三、房屋拆迁征收方需要出示什么
1、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根据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补偿方案对外公布,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并保证意见征求期限不少于30日。该方案必须在公众熟悉的生活区域进行公告张贴。
2、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必须及时在征收范围内张贴纸质公告,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广而告之,确保被征收人知晓。
3、调查登记结果公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4、分户评估报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直接送达,采用邮寄或当面的形式将纸质的分户评估报告送到被拆迁人的手中。
5、征收补偿决定或者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如果被拆迁人一直和征收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被拆迁人很有可能收到征收方作出的或者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这个时候被拆迁人就应该立即联系拆迁律师进行维权,否则您家的房子很有可能被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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