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强制拆迁行为未经政府或法院批准,或者即使获得批准但未按程序执行,则通常是非法的。但若被拆迁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拒绝搬离和签署拆迁协议,则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迁。所以当公民或单位遭遇非法强制拆迁时,可以采取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来自北京市丰台区的李先生就经历了被政府强拆的事件,让我们来看看李先生的遭遇。
李先生的房屋位于丰台区王佐镇,王佐镇人民政府向李先生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并进行张贴公告。2021年王佐镇政府分两次将李先生的房屋拆除。李先生认为该强拆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助下,将王佐镇政府起诉至法院。
本案中最有争议的地方在于:李先生认为王佐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法律错误,且在申辩和异议期内直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侵害了李先生的陈述、申辩权。另外,王佐镇政府在限期拆除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届满时实施强制拆除,也属于违法;而王佐镇政府则认为其履行查处违法建设职责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最终北京市丰台区区人民法院判定王佐镇政府对李某房屋强制拆迁的行为为违法行为。
相关案例:云南省昆明市戚某诉政府强拆违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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