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补偿后拆迁的规定
农村拆迁房屋的顺序必须是先补偿,再拆迁,可实际过程中,有很多时候,拆迁方为了提高工作的效率,在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要进行拆迁,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农村拆迁房屋一定要遵守先补偿后拆迁的顺序,因为这关系着被拆迁人切身利益。
2、先公告再拆迁的规定
农村拆迁房屋前都要发出公告,如果村民对于拆迁的消息不知情,却被要求签字的话,是不可以答应的。因为法律规定,征地前必须公示相关文件,被拆迁人也要仔细阅读了解,尤其注意这些信息:(1)征地拆迁登记的期限、地点。(2)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3)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4)征地批准的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3、拆迁主体的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以房屋拆迁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所以如果拆迁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话,就是违反规定的,农民朋友可以进行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拆迁补偿不能降低现有的生活水平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中要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国家相关规定已经对拆迁方也做了要求,农村拆迁房屋后,农民整体的生活水平起码和拆迁前持平,不能低于拆迁前的水平。
5、无证房屋的补偿规定
农村无证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虽然没有合法的权属证明,也应当被认定为符合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房屋拆迁也应享有合理补偿的权力,不应该被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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