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的广西贵港梁先生诉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确认拆迁行为违法一案,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桂08行初44号《行政判决书》,依法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行为违法,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