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评估是拆迁中重要的一环,那应该怎么选择评估机构。通常情况下,被拆迁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一致,选定房屋评估机构。若协商不一致,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再有就是在拆迁期间,对我们房屋进行评估的房屋评估机构,是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评估资质的。在最后交付评估报告时,应该列出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资质证明。那如果这个单位根本没有法定资质,那么它就没有评估资格,评估报告时不受法律保护的。
房屋拆迁时评估方法有很多种,也是主要根据评估机构确定的,那主要有哪几种呢?
1、市场比较法,是指将评估对象和评估地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出适当的修正,以此算出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者价值。
2、成本法,是通过求取评估对象在评估地点的重置价或者重建的价格,扣除折旧,以此评估对象的客观价格或价值。
3、收益法,是指预计评估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算现金到评估地点进行累加,以此评估对象的客观价格或价值。
4、假设开发法,是预计评估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价格。
5、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价的地区,由评估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评估对象客观价格。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正常的评估流程,掌握这也才能知道评估程序是否合理。
1、选定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到上级部门或者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签订合同,主要由房屋拆迁部门作为委托人,想房屋评估机构出具房屋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评估委托合同。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实地评估,注册房地产评估师依照房屋拆迁部门提供的调查结果进行现场查阅,调查核对被拆迁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房屋拆迁部门、被拆迁人和注册房地产评估师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定。
4、公示解释,房屋拆迁部门应当将分户的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想被拆迁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安排评估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修正。
5、提交报告,房屋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6、申请复核,被拆迁人或者拆迁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7、再有异议申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拆迁人或者拆迁部门对原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拆迁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以上是房屋拆迁时的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影响到我们的补偿结果。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