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被拆迁人可以调查拆迁项目的相关资料,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公开的拆迁项目信息有很多,比如棚户区改造项目都会涉及到相应的立项、规划、用地等行政审批文件,对于一些历史原因而导致的证件不全的房屋,可能还需要相关的审批材料和土地性质的调查等。
一般来说,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在被告,我们不需要对其进行调查,但事实上,举证责任制度意在解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认定倾向。
如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行政行为违法,就能缩短法院查明事实的时间,更有利于问题的协调解决。
在棚户区改造拆迁搁置阶段,被拆迁人调查项目信息时,一定要切忌调查一些与项目合法性无关的信息。如果申请一堆没用的资料,不仅会造成大量的时间成本,而且会被告知对公开信息的申请不予处理,从而影响到后续法律程序。所以,拆迁项目相关信息调查一定要尽早去做,要申请切实有用的信息。这样就能高效地取得所需材料,二来会让对方知道你对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流程都很精通,更有利于协商。
其次,被拆迁人需要准备相关证据,防范房屋被违法强拆,证据的准备也很重要的,当房屋划入棚户区改造拆迁范围后,被拆迁人应尽早对房屋状况进行录像、照片、记录房屋现状,最好是有条件的安装一些监测设备。为了防止房屋在不知情的时候就被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误拆。
还有就是,在每次和拆迁方工作人员的沟通做好相应的取证工作。这类记录未必具有法律效力,但有时也可作为合同协商过程的间接证据,
总而言之,在棚户区改造项目搁置阶段也很重视证据,必须有取证意识。同时,如果被强迫要求签字,是绝对不能同意的。
以上棚户区拆迁项目在搁置期间被拆迁人需要做的一些准备,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