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河南许昌王先生与鄢陵县陈化店镇人民政府、鄢陵县人民政府撤销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及行政复议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10行终13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原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撤销原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的权利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