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过法律规定流程就进行的拆迁工作是征地拆迁纠纷的高频问题,遇到此类情况,被拆迁人除了要收集保存好证据、避免以暴制暴、不要轻易签署任何文件之外还要注意诉讼时效。一些法律意识比较弱的被拆迁人对这些规定流程不是很了解也不会想着第一时间委托征地拆迁律师,从而错过了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的最佳时机。
很多来在明律师事务所咨询的被拆迁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征收方找各种借口认定被拆迁人的房屋是违建,所以拆迁不会给任何补偿。这样子被拆迁人自然是不同意的,准备一直拖着不签字,总觉得那些协议、违建认定书、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等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在这里小编提醒各位,如果您不认同征收方出具的这些文件并不是直接无视掉就可以解决的,相反,如果您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那么您的房屋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被拆除。
当您的正当权益收到侵犯的时候,寻求律师的帮助才是最佳选择,被拆迁人在征地拆迁律师的帮助下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案件需要的征地拆迁资料,找到征收方违法拆迁的漏洞,对维权之路做出详细的规划。
征求意见的期限
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申请评估的期限
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申请信息公开的期限
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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