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常德市张女士等七人诉桃源县移民开发局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一案,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7年2月21日作出(2016)湘07行终216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桃源县人民法院(2016)湘0725行初13号行政裁定,指令桃源县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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