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些朋友问,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是按附近房价1.5倍补偿,这是真的吗?这种传言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但出现这种传言的根本原因是不了解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是怎样的,作为被拆迁人,我们要了解拆迁补偿有关政策。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与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有关条例我们可以看出,并没有1.5倍补偿的规定。
拆迁补偿标准是按与被拆迁方类似的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来确定的。总体的补偿构成是被征收房屋的土地补偿价,然后再加上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格,以及周转过渡费、搬家费、附属物补偿、装饰补偿等。
实际补偿金额的确定是要由有评估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并给出一个补偿金额。具体的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还是以当地政策为准。
需要补充的是,搬迁费用可能是搬迁发生的实际费用,也可能是双方约定的一定数额的搬迁补助费,具体你花多少政府就不管了。临时安置费用一般是在没有提供周转用房情形下才会出现,但如果安置房为期房,又因各种原因耽误了建设工期进而延后了入住时间,那么超出的过渡期限政府仍需要支付临时安置费。
所以并没有国有土地征收补偿1.5倍这个规定,如果您以后再遇到这类不确定的补偿说法,可以找到专业律师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