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市更新旧改——————
4月22日,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龙华街道清湖老村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第一批)情况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大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臣田国际汽车城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实施主体公示。
01清湖老村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第一批)情况公示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老村城市更新项目(下称“该项目”)位于龙华街道石清大道与大和路交会处。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城市更新单元用地面积98057.2㎡,拆除范围用地面积84977.6㎡。该项目拆除范围内涉及第一批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的建筑物499栋。
深圳市佰亨置业有限公司向龙华街道办事处申请该项目范围内第一批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经核查,该公司已提交该项目范围内第一批历史遗留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证明书、权利人身份证明及测绘报告,同时龙华街道办事处已征求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相关意见,符合《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方案》关于申请项目范围内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的相关规定。
(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表 部分)
(物业权利人核实范围图)
项目概况:
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老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已列入《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于2021年1月21日发布规划公告。
项目位于龙华区龙华街道石清大道与大和路交汇处西南侧。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98057.2㎡,拆除范围用地面积84977.6㎡,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4436.8㎡。规划容积为303570㎡,规划容积率6.83。
其中住宅239500㎡(含公共租赁住房27130㎡)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4678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7290㎡(含18班幼儿园5800㎡、占地5400㎡,公交首末站39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50㎡,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文化活动室105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警务室100㎡,便民服务站(含党群服务中心)700㎡,社区菜市场500㎡,小型垃圾转运站300㎡,再生资源回收站60㎡,公共厕所80㎡,环卫工人作息房20㎡,地下公共充电站70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980㎡)。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2500㎡,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佰亨置业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润鸿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鸿荣源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嘉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占股42%、40%、18%。
鸿荣源集团创立于1991年,历经近30年稳健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以地产全产业链综合开发、商业运营、产业发展、金融科技四大板块为核心,多元化经营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在地产开发和城市更新领域,鸿荣源多年来深耕深莞区域,累计综合开发建筑面积逾千万㎡,打造了前海鸿荣源中心、壹方中心、壹成中心、香蜜湖熙园、公园大地等多个极具市场影响力的标杆项目。以大城运营、产城融合的战略,布局多个中心项目,在大型连片改造、产业升级改造及TOD综合体开发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
02鹅公岭大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告
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大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18年8月27日列入《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于2021年7月13日发布规划(草案)公示,现该规划已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告。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北临碧湖路,西临平湖大道,东临大竹园路。该项目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功能。
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35074.7㎡,拆除范围用地面积34200.2㎡,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9704.5㎡(含划入零星用地面积64.3㎡),规划容积128411㎡,规划容积率6.5。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鹅公岭股份合作公司。
03臣田国际汽车城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实施主体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臣田国际汽车城城市更新项目(二期)(下称“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与宝田一路交汇处。项目单元规划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批通过,2020年9月18日取得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复函。
该更新单元拆除范围用地面积55709.1㎡,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5820.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51520㎡,容积率7.0。
项目二期拆除用地面积23092.6㎡,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3085.8㎡。
就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深圳市臣田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臣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与全部权利人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方式理清经济关系。现深圳市臣田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臣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申请项目实施主体确认。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规定,拟确认深圳市臣田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臣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就申请人提供的项目土地、建筑物权属及单一主体形成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一、二期实施主体均为深圳市臣田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臣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臣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深圳市臣田股份合作公司全资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