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聂荣、张新律师代理的叶先生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一四七团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叶先生诉讼请求,叶先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2021年12月2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兵088民终1476号民事裁定书,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部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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