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莆田市欧先生诉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经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闵03行终240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2021)闵0302行初136号行政裁定,指令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