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创业园街道办龙集村4、9组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创业园街道办龙集村4、9组,拟征收面积约2.0736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淘金大道东侧中小学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科技城新区管委会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