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在我国正处在城市化进程的关键期。城镇化发展的稳步推进,必须对城区开展整体规划、空间布局,便会牵涉到很多到的房屋被征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拆迁管理条例,一起来看看!
征收是以我国强制权为主心骨,强制性夺走中国公民、企业、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的行政主体,是十分严格的行政主体。因而,务必对征收个人行为开展标准,对征收的条件、征收的程序流程、补偿的规范和方法等开展标准,才可以维护保养集体利益,才可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
在我国依据房屋所占土地用途不一样,分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用地上房屋。目前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用地上房屋征收适用差异的相关法律法规,这篇仅探讨国有土地上房屋开展征收的有关问题。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行为,1991年3月22日国务院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北京在明拆迁律师分析: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是将城镇化发展的集体利益与被征收人的利益相统一;
第二,是根据制订补偿按置计划方案确立补偿规范,维护保养被征收人的权益,与此同时保障被征收人原来的定居标准和生活水平不减少;
第三,是撤消原规章中行政单位拆迁的要求,严禁施工单位参加拆迁主题活动,增加群众的参加。
通过本文的阐述,相信大家在对拆迁管理条例有了基本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