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拆迁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被拆迁人可在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延伸】
问:不同意拆迁政府能强拆吗?
答:不同意拆迁政府能拆,但是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的,在强制拆迁以前,是需要发出公告,通知被拆迁人的。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