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小街村民委员会诉张国宏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2017年6月28日作出了(2017)津0113民初10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