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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杨某等暴力强拆案

摘要:杨某等系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官道村二组村民。2012年10月16日,杨某等与高某某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位于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官道村的房屋(秀泉路225-940/371-008,房屋所有权证号S080617)。2013年9月23日,杨某等向通化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递交《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后通化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向其出具《房屋所有权交易审查表》,通化市房产中测绘队向其出具《平房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该测绘报告上注明房屋权利人为被告。
吉林省通化市杨某等暴力强拆案

  吉林省通化市杨某等暴力强拆案

  (胜诉印章)

  案号: (2020)吉0502行初2号《行政裁定书》

  案由:

  审理法院: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确认强拆违法

  审结日期:2020年12月7日

  案情简介:

  杨某等系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官道村二组村民。2012年10月16日,杨某等与高某某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位于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官道村的房屋(秀泉路225-940/371-008,房屋所有权证号S080617)。2013年9月23日,杨某等向通化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递交《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后通化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向其出具《房屋所有权交易审查表》,通化市房产中测绘队向其出具《平房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该测绘报告上注明房屋权利人为被告。同日,杨某等依法缴纳了房屋的契税与印花税。之后,杨某等在上述房屋旁另建了430平方左右的钢结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2019年5月30日上午9时左右,被告组织相关人员,动用挖掘机,采用暴力手段将杨某等上述房屋强制拆除,室内物品被损坏给杨某等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案件结果:

  通规罚字(2016)第(0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通昌城执强字(2019)005号强制执行决定书及强制执行行为违法。

  吉林省

  确认强拆违法案例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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