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山西伯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古城街道办事处补偿不作为纠纷上诉一案,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2017年6月28日作出了(2017)晋行终387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晋03行初89号《行政裁定书》,指令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