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经常会遇到政府提供的空白协议让被征收人来签名,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特别注意了,签了空白协议的法律风险是非常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意见,将留有空白条款的合同交给合同相对方,相当于对合同相对方的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合同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人签订了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就意味着可以授权政府在空白处任意填写补偿的内容了,即使不符合当初承诺的补偿标准,被征收人在发现之后诉至法院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当被征收人签署了拆迁方提供的空白安置补偿协议时,就给自己埋下了很大的风险。
因此,律师建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要有证据意识,尽量把跟征收方协商的过程以录音等形式固定证据。万一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出现任何问题,录音也可以帮助被拆迁人在后续维权过程中掌握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