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精选问答

征地补偿不合理向哪个部门反映

摘要: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不合理向哪个部门反映
征地补偿不合理向哪个部门反映

  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