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作为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服务律所的一员,接触的案件与当事人越多,就越容易发现在当事人心中普遍存在的种种维权误区。同样一个疑惑,被不同的当事人翻来覆去问了一遍又一遍,专业律师颇有些一身是嘴也说不清的无奈。那么,征收维权中究竟有哪些常见的误区呢?这些误区的存在又会给被征收人的维权大计带来怎样的后果呢?本文,在明律师为你深度解读……
误区一:律师都是骗子,只赚钱不办事
令在明律师深感寒心的是,在法治环境逐步改善的今天,此种荒谬论调仍然颇具市场,每每被提出都会招致不少吃瓜群众随声附和。一个最浅显的道理是,骗子就是骗子,打着各种幌子行骗之事从古至今未曾断绝,律师也只是被骗子们选中的幌子之一。说律师都是骗子,显然是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说律师只赚钱不办事,更是与客观事实不符的——无数成功维权案例摆在那儿,自有被征收人现身说法来告诉大家维权律师是如何付出、拼搏的。对于此类明显不负责任的杂音、噪音,广大被征收人要擦亮眼睛,用脑子想问题,作出自己的明确判断。倘若被征收人在面临维权需要时因担忧律师是骗子而连聘请律师、咨询律师这一步都不敢迈出,那么就什么都没有了,后果只能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委托人对代理律师的工作不满,是有很多救济、主张权利的途径的。比如可以与律所沟通要求更换律师,向司法局、律师协会投诉等等。律师、律所都是正规行业,这些办法都是有效的。
误区二:律师和政府是一头的,“两头吃”
过去讲“吃完原告吃被告”是说不公正的法官,今天有人却把这顶帽子给律师安上了。在明律师一贯承诺“只为被拆迁人维权”,即在业务中只接受被征收人一方的委托代理,不做政府的法律顾问。因此,在明律师是明确与被征收人站在一起的律师,从来都不是政府“那头的”,这点我们要理直气壮地予以明确,同时驳斥此类别有用心的谬论。
退一步讲,即使有些所的征收维权律师同时担任了一些政府的法律顾问,那也要秉持“个案”原则,不可能在同一个征收项目中“一手托两家”,这是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而在具体案件的承办中,律师作为被征收人的代理人势必要与政府一方反复接触、协商,就补偿安置事宜交换意见,努力促成双方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倘若这个过程也被解读为“两头吃”,那么征收维权律师就没办法开展代理工作了,被征收人也就只能单枪匹马自力更生了。故此,所谓律师“两头吃”,完全是对维权律师的污蔑、造谣,广大被征收人对于此类恶意的言论是要保持警惕的。
误区三:请拆迁律师维权没用,不如认命赶紧签了走人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类思维很可能是征收的那方灌输形成的。所谓“认命”,带有一定宿命论的性质,我们不想反驳。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征收维权本身是被征收人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为争取对自身更有利的补偿结果而与政府进行博弈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被征收人因欠缺法律专业的知识、技能和协商、谈判的必要技巧,而需要寻求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帮助。请了律师,确实不一定能提升补偿,博弈总是有输有赢的,不可能全输或者全赢。没请律师,自行维权也不是不可能提升补偿,但实现起来的难度将会非常大。那么聘请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后补偿结果究竟能有多高的“提升率”呢?一般认为,这个比率在90%以上。
有一点是肯定的,在当前征收领域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现象频出的现实之下,倘若被征收人相信了“请律师没用”的鬼话,那么最终的补偿结果将几乎可以用“后果”一词来形容,这是毫不夸张的。贾敬龙、丁汉忠、范木根等人纷纷“揭竿而起”了,结果是怎样的,大家谁都不愿意看到。据说有些地方征收根本不协商,上来就先拆,拆平了再说别的。试问,遭遇这样的局面,在征收中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的被征收人又该如何“自行维权”呢?
误区四:征收维权信广告,不信疗效
长期关注征收维权领域的被征收人不难发现,维权律师在“做广告”方面是非常谨慎、小心的,在这一领域中几乎见不到像卖白菜土豆那样的“硬广”。这是因为律师从业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约束的,不允许乱打广告,蒙骗、误导委托人。然而仍有一些被征收人容易在不了解客观真实情况的情形下受到各种宣传、营销的误导,这是非常遗憾的事情。在明律师的建议是,被征收人在选择律所、律师时可以亲自上门考察体验,询问同一地区的其他被征收人的经历、意见,查阅该律所以往代理过的案件的维权结果而不是胜诉率,多比较慎选择,在公认的比较有实力的征收维权律所中选择其一。对于那些所没听说过,律师也没听说过的,要多打几个问号。
在明律师最后想说的是,我们深知很多被征收人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农民,动辄5万元以上的律师代理费对于他们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负担。然而律师代理案件的客观成本摆在这里,律师自己也要吃饭、养家糊口,在这点上需要律师与被征收人双方的充分理解、体谅。曾有当事人这样说:我现在自己正顶着呢,如果哪天顶不住了,就找在明律师帮忙。这样的表态,让律师的心里很是感动。征收维权,选好队友,一起努力,真实体验了这一切,上述误区、误解甚至是谬论,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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