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本局拟提请盐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对新丰社区大宇花园大宇支路扩建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具体工作由盐城信荣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实施。
土地补偿标准:耕地(含园地)为2.4300万元/亩;非耕地(含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为1.2150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数额132.7455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耕地(含园地)为3.5192万元/亩;非耕地为1.7596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数额192.24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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