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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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参考《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的规定。
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第四是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
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第四是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
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参考《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的规定。
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参考《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的规定。
日前,云南昆明滇池湖畔的“贴线开发”别墅楼盘再度引发了舆论的哗然。“贴线开发”“环湖开发”行为对当地自然环境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所建别墅和中高层楼房最终恐难逃被限期拆除的结局。
除了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收回)农垦等国有农地的情况也越来越多。经过多年的改革,农垦企业的国有农地使用权、职工的国有农地承包经营权已经成为用益物权,对其征收也应纳入法治轨道。但目前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主要是围绕集体土地来进行设计的,对农垦农地征收的法律规定缺失,无法有效保护国家、农垦企业、农垦职工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本文为大家梳理国有农场征地的一些问题。
在明律师在和被征收人的沟通交流中,发现被征收人最怕的无外乎3件事:1. 被逼迫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进而搬迁走人;2. 房屋、土地被强制拆除、清表;3. 官司败诉,补偿一时难以提升。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会将瓦解上述难题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专业拆迁律师身上,认为自己聘请了律师就万事大吉了。那么,事实的真相究竟如何呢?
2021年5月12日下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2021年北京市东城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部署。会议由行政主管刘小龙主持,律所全体律师、行政辅助人员数百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与会。
“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是被征收人所熟悉的一个补偿标准表述,也往往在咨询、委托代理中被专业律师反复提及。那么,究竟该如何在实务中理解这一表述?它和“同地同价”有区别吗?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能否参照这一标准拿到补偿安置呢?本文,在明律师就为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在明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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