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补偿标准:以户为单位,一次性补偿平房户5万元/户、二层楼房户11万元/户、三层楼房户15万元/户(主体房屋及周边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在内)。其他奖励标准:以组或自然村落为单位且具备复垦条件的:达到80%以上的奖励4万元/户,达到90%以上的奖励5万元/户,达到100%的奖励6万元/户。
1、街道引导,群众自愿。实施农房改造,既要积极宣传,引导农户有偿退出宅基地,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2、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实施农房改造要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确保集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街道引导,群众自愿。实施农房改造,既要积极宣传,引导农户有偿退出宅基地,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2、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实施农房改造要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确保集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街道引导,群众自愿。实施农房改造,既要积极宣传,引导农户有偿退出宅基地,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2、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实施农房改造要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确保集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安置方式为原有旧房置换公寓房,再以部分或全部安置面积换购一手商品住宅,即“保障+改善”式安置。搬迁农户必须以户为单位签订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承诺。2、安置区域:保障型住房安置于秦山街道综合配套服务区(秦山新区)。
1、街道引导,群众自愿。实施农房改造,既要积极宣传,引导农户有偿退出宅基地,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2、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实施农房改造要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确保集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街道引导,群众自愿。实施农房改造,既要积极宣传,引导农户有偿退出宅基地,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2、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实施农房改造要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确保集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街道引导,群众自愿。实施农房改造,既要积极宣传,引导农户有偿退出宅基地,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2、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实施农房改造要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确保集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街道引导,群众自愿。实施农房改造,既要积极宣传,引导农户有偿退出宅基地,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2、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实施农房改造要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确保集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街道引导,群众自愿。实施农房改造,既要积极宣传,引导农户有偿退出宅基地,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2、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实施农房改造要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确保集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基础补偿标准,以户为单位,一次性补偿平房户5万元/户、二层楼房户11万元/户、三层楼房户15万元/户。2、其他奖励标准,以组或自然村落为单位且具备复垦条件的:达到80%以上的奖励4万元/户,达到90%以上的奖励5万元/户,达到100%的奖励6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