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由本所黄艳拆迁律师代理的施女士诉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作《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一案,经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理,作出沪规划资源复决字(2019)第28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9月29日作出的沪浦征地责令[2019]第11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