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一案,经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吉01行初6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长春市朝阳区政府于2019年10月23日作出的朝房征字(2019)5号《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富锋双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决定公告》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