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王金龙律师<...>、陈福文律师<...>代理的刘某诉桂林市叠彩区城市管理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桂0303行初1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桂林市叠彩区城市管理局于2020年2月27日强制拆除原告所拥有的位于桂林市叠彩区大河乡大村306号-2房屋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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