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陈丽芳律师<...>代理的河北省唐山市高先生诉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唐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8日作出(2019)冀行终888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审行政裁定书并指令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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