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梁红丽律师<...>代理的王女士诉太原市迎泽区自然资源局、太原市迎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人民政府、太原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迎泽区分局、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撤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一案,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晋0110行初198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五被告作出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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