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郑某某不服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一案,经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复议后,于2019年9月6日作出泉资规复[2019]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作出的泉台管建公开答复(2019)4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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