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聂荣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浙江杭州来先生诉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一案,经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9)浙0108行初1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针对来先生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