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在审查申请机关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材料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
据此,虽然错过征收补偿决定的起诉期限会导致被征收人的依法维权陷入极其被动的状态,但在整个征收的最后一个环节,被征收人仍有采取救济手段的一线生机。
在组织听证等过程中要紧密围绕前述《规定》第6条所列举的7方面情形提出意见,若涉案征收补偿决定确实存在较为明显、严重的违法之处,其强制执行申请完全可能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被征收人也就有望获取最后的协商谈判机会。
但我们仍然要提醒被征收人,一定要坚决起诉征收补偿决定,不要错过了这一最重要的救济环节而对强制执行阶段的救济抱太大希望。
在明律师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情况复杂,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835-600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拆迁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