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这样的做法违反了行政诉讼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不经一方同意擅自更改合同,那么这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因此我们认为正确的应对方法应该是这样:如果征收方说补偿协议需要领导批准要拿走的话,那么被征收方可以让征收方的经办人在补偿协议当中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被征收方留有这样一份补偿协议,这样的话就可以化解以后可能出现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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