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空挂户”的情况主要聚集在农村中。由于征地拆迁范围的扩大化,“空挂户”自然而然也落入了征收范围。但相对于一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空挂户”有其特殊性,补偿细则也相对复杂。其特殊性在于由于客观原因,其户口落在了当地,而其本人并不在当地居住和生活。当地方遇到征地拆迁时,因其户口的原因,“空挂户”自然也想来分一杯羹。那对于“空挂户”,征收时究竟有没有补偿呢?本文,在明律师王金龙来为您解析。
【何为“空挂户”?】
“空挂户”是90年代买卖户口所引发的词汇。简单点说就是本来是农村户口,后因工作、入学、入伍等情况,需要落户在其他地方。但由于自己在那个城市里没有住房、没有可以落户的地方,于是派出所就给编一个虚无的地址,将你的户口落在那个地址上,办理身份证。
随着经济的发展,“空挂户”在现在衍化成很多城市居民到农村落户,但并不居住在农村;或者有些农民外出务工、上学、入伍,长期居住在城市,而户口依然在农村的现象。
其实依照简单逻辑来讲,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收补偿按照户口来补偿的话,这样“空挂户”依其户口属性,也是可以获得部分补偿的。但对于其他被征地农户来讲,这样的分配补偿方法似乎并不是很公平。
【“空挂户”是否应该有征收补偿?】
如上所述,根据地方征收拆迁方案规定,如果方案规定按照户口进行补偿的话,那么“空挂户”也是有获得补偿的可能。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地方政策规定按户口进行征收补偿,“空挂户”依据其户口性质获得征收补偿,其补偿数额也是不会有很多的。
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土地的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也就是说,对农民的补偿,一个主要是房屋的补偿,即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另一个是青苗补助费。“空挂户”因其在地方既没有房屋,也没有耕地上的经济作物,所以没有获取补偿的余地。而涉及安置补助费,是根据至少1:1的置换原则进行房屋的安置。因“空挂户”没有房屋,所以也就没有置换的空间。
所以,如果依据户口要征收补偿,其条件一方面是要有地方政策的明文规定,另一方面也要依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而定。
而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因征收补偿是明确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停产停业损失是补偿实际经营者的。故仅仅是“人户分离”状态下的空挂的户口是不会有任何征收补偿权益的。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铺开,“资格权”将成为能否在宅基地上房屋拆迁时获取补偿的关键因素。仅有户口空挂并不意味着其享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自然无从获取补偿安置了。而“资格权”究竟该如何认定,就成为了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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